【宁波】关于2023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B类岗位现场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8    浏览量: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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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象山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B类岗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

2.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宁波开放大学象山学院(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教学楼401室。

3. 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12月3日上午7:30-9:30,面试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笔试结束后现场通知面试开始时间(最早10:00开始),请考生自带茶水。

考试地点宁波开放大学象山学院教学楼4楼、5楼,具体以“考试需知”为准(现场资格审核时请领取)。

4.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签约对象,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其他事项详阅《2023年象山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防疫要求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以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属地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现场报名、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现场报名、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所有市外来象人员均需提前3天抵象,省内市外来象参加人员需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省外来象参加人员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到象期间全员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如入住宾馆的,需做到考点--宾馆点对点,不参加聚会、聚餐以及其他聚集性活动。

二、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报到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无法出示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4.报到前7天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至会议报到时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5.“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形势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动态,避免因不符合防疫规定而不能参加考试。

2.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7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考生应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拥堵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4.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5.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原文链接:关于2023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B类岗位现场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