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2023年上虞区编制教师招聘44人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量: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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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44名。

1.中学(普高、职高、初中)教师25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1名、物理5名、化学2、政治3名、历史3名、地理2名、通用技术1名;

2.小学教师4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

3.中小学共用岗位教师4名:美术2名、音乐1名、体育1名;

4.职教专业课教师5名:建筑施工1名、机械(数控)1名、电子电工1名、计算机动漫(视觉传达设计方向)1名、市场营销1名;

5.职教实训指导教师1名:汽车修理1名;

6.特校教师1名:特殊教育1名;

7.幼儿教师4名。

同一岗位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9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截至资格复审,在绍兴市上虞区全日制中小学连续任自聘教师满三年及以上且仍在任教的考生、符合幼儿教师岗位招聘条件第(3)条的考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考生为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3.报考对象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属于事业编制人员的,须提交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2023届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2023届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其中美术、音乐、体育专业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公告以下所指教师资格证书均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

2022届和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无相应专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2.职教教师岗位

(1)专业课教师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实训指导教师

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要求获得过省级职业技能比赛相应专业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特校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幼儿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毕业生。任教经历以到资格复审时为准。

四、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的优惠政策。加分办法:

1.研究生学历加2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上虞区教体局根据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传的加分材料,计算加分。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五、招聘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19日8:30—4月28日17:00。

考生注册登录报名系统( http://61.174.212.227:8906/),

点击进入“上虞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报名页面,然后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公开招聘公告》要求,自愿选择兼报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19日8:30—4月28日17:30。

上虞区教体局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上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职教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获得过的“省级职业技能比赛相应专业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证书照片,否则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23年5月10日8:30—5月13日8:45,进入报名系统(http://61.174.212.227:8906/)打印并下载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打印后遗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特教按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知识。

考生在规定笔试时间内,完成《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缴。

(4)笔试成绩计算:

《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35%折算成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5%。笔试分数满分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公布

时间:2023年5月22日。

考生登录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6.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得分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将接受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递补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

考生本人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①《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非全日制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④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交学校证明;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有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有二级教师等相关职称资格要求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⑤已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属于事业编制人员的,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⑥加分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7.面试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和结构化面试方式(美术、音乐、体育、职校、幼教岗位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体检。面试分数的50%折算为面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9.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0.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择岗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学校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虞籍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已列入招聘计划中,但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参加统一择岗。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见习)期内发现有严重疾患的,经区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说明

  1.我区与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2023年新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一致,且采用同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慎重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报考越城区、柯桥区岗位。

2.考生参加考试等相关活动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健康监测,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3.聘用人员享受上虞区相关最新人才政策待遇。

4.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招聘未尽事项,由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957912   叶老师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3/4/18/art_1229703816_5912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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