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教育信息网关于2018年下半年台州温岭市教师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量: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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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

二、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温岭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户口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温岭市以及户口不在温岭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温岭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温岭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注: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时   间

对  象

说 明

网上

申报

9月20日-

9月30日

(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

网上申报时,毕业学校要和毕业证书公章上的学校名保持一致。

现场

确认

10月15日-    10月17日

(9:00至12:00

13:00至16:30)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已在网上申报的人员

请带齐申请材料(见下表)至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事务窗口办理现场确认。现场需取号。

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请于10月15日来现场确认;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请于10月16日来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请于10月17日来现场确认                             

体检

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在网上申报并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

空腹,带体检费到指定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会通知)。复检者请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将视作自动放弃。

注: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审批

公示

   

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温岭市教育局网站上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公示

发证

后续短信通知

 

公示结束后会短信通知领证时间,可选择快递送达或现场领取。选择快递寄送的将按现场确认时预留的地址寄出(请确保收件信息准确,因地址错误造成证书无法寄达的责任自负);选择自取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事务窗口。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注意:请仔细阅读下表中的说明并将资料按下表顺序整理好

序号

上交材料名称

说  明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必须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2)

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

(3)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1份

户籍在温岭的收户口簿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户籍不在温岭但人事档案在温岭的收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1份

(4)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5)

学历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学历证书是毕业证书,不是学位证书。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申请认定语文学科的需二甲及以上,申请认定其他学科的需二乙及以上。

(7)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

(2015年下半年后的,收网络打印版1份)

(8)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

(9)

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二寸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自拍照不允许使用)

共4张:1张贴在体检表上;2张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背面写上名字和申请的资格种类(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现场提交

(10

体检表

附件中下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其他资格种类的人员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有无“既往病史”后本人签字确认。体检内容均不得填写。认定部门统一组织体检。

 

现场确认地点: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事务窗口。

咨询电话:86103165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五、网报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2018年下半年温岭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3、信息要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4、请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5、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温岭市教育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温岭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2018年下半年温岭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docx

附件1 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4 材料打印方法.doc

附件5 2018年下半年温岭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doc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