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东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17    浏览量: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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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加金东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参加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电话: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现将金东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东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本区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金东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成功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7日期间每天的7:00—24:00。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申报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必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请选择“浙江—金华—金东区教育局”。

5.选择“确认点”为“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6.阅读“注意事项”。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填写“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9.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

四、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金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6日-27日的8:30-12:00和13:30-17:00。现场确认网络将于10月27日17:00关停,故提醒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光南路1329号金东区事业单位联建楼2楼,电话:82181012)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7.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8.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络打印件(激光打印)。

五、集中体检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结果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在11月份下旬-12月上旬通过金华金东网(因金东教育网暂时关闭)进行公示、公告。

七、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统一由中国邮政EMS快递送达。

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东区教育局:0579-82181012

金华金东网址:http://www.jindong.gov.cn/

金东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