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2016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发布日期:2018-08-30    浏览量: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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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教育局关于申请2016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区2016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将于9月19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户籍在本区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本区,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凭(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须达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甲水平);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3年下半年及以后取得的考试合格证明有效)。

二、网上报名方法与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填写好身份信息,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

4.选择“现场确认点”。向我局报名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点应选择“南浔区教育局”。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填报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考合格申请人填写的学科要与“国考”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专业)一致;填写本人简历时,应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至现在,要保持时间的连续性。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验证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9.打印表格。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申请材料”,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成4页)。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右侧“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自行打印《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和体检表(请用A4纸打印成1页)。

10.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三、网上报名时限

网报时间:2016年9月19日—10月26日之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网上报名网络管理系统将于10月26日17:00关闭,故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7日—2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现场确认地点:南浔镇振浔路15号二楼南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3.户口簿原件和本人及户主的复印件各1份或与工作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书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简称“国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与网报电子照同一底版的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2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为制作证书备用);

五、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时间在11月4日左右,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12月上旬登录“南浔教育网”,在公告栏中查看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

咨询电话:3912155

联系人:陆老师

南浔区教育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