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2021年平湖市教师招聘28人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量: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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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现状和2021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021学年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高中段、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下同)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或浙江省户籍(以2021年4月1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下同),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2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3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音乐教师岗位: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2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3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 幼儿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2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3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4.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2021年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周六)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平湖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
(4)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入学录取段(批次)证明;
(5)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证明;
(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和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下发《考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数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其中:招聘计划数1~2名的按1:6比例、3名的按1:4比例,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数超过以上比例的则增加笔试环节,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1.应聘中小学音乐、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幼儿园学前教育以及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面试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应聘其他岗位教师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一天),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
(1)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招聘现场签约,请各位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1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4.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6.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628670(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9.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王老师 0573-85236887
陈老师 0573-85236895
俞老师 0573-85557299
金老师 0573-85236899
浙江省平湖中学 王老师 0573-85087123
平湖技师学院 宋老师 0573-85219551
平湖市培智学校 李老师 0573-85639626
附件1: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附件2: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平湖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类别 | 学段 | 招聘单位 | 招聘计划 | 招聘学科(岗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基础课 | 高中段 | 浙江省平湖中学 | 1 | 地理 | 地理学类;学科教学(地理)专业 | /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1 | 日语 | 日语,翻译(日语)专业 | 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 | ||
平湖技师学院 | 1 | 数学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 / | ||
义务教育学校 | 面向平湖初中统配 | 2 | 数学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 / | |
1 | 计算机信息技术 | 计算机类;教育技术学专业 | / | |||
面向平湖小学统配 | 2 | 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专业 | / | ||
3 | 数学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专业 | / | |||
3 | 音乐 | 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小学教育、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 / | |||
特殊教育学校 | 平湖市培智学校(含卫星班) | 1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专业 | / | |
幼儿园 | 面向平湖城区幼儿园统配 | 3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专业 | / | |
面向镇(街道)幼儿园统配 | 1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专业 | / | ||
专业课 | 职业类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1 | 园艺 | 园艺、园艺教育专业 | 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 |
平湖技师学院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方向) | 机器人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 / | ||
1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 | / |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贸易学专业 | “双一流”本科 | |||
1 | 车辆工程 | 车辆工程、智能车辆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 | / | |||
1 | 产品设计 |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专业 | / | |||
实习指导 | 职业类 | 平湖技师学院 | 1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 | / |
1 | 数控加工 |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 / | |||
1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技术专业 | / |
备注:“本科”是指大学本科及以上;“硕研”是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附件2:
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报名登记表
2021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户籍或生源地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录取段(批次) | 是否师范类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
报考学校 | 报考岗位 | ||||||||
相应栏目打√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双一流建设学科£ | |||||||
符合报名条件 | 基础课第( )条 专业课第 ( )条 特殊教育第( )条 实习指导第( )条 | ||||||||
学习简历 | 本人 证件照 | ||||||||
奖惩情况 | |||||||||
资格审查情况 |
2021年 月 日 | ||||||||
承 诺 书 |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招聘教师的政策与相关信息,理解其内容,并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签名: (签名需手写) 2021年 月 日 |
说明:报考岗位必须与公布的招聘岗位相一致。
附件3: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含省内任何一地),并持绿码参加考试
(一)要保持浙江“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要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一是可在支付宝首页输入“xx健康码”(如“杭州健康码”)等进行申领。二是可通过支付宝,或打开钉钉、微信等具有扫描功能的APP或有扫描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后进行申领。三是可到省内综合服务点申领(可咨询当地12345或当地社区)。
(三)考前无法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应提前作好预判,考前7天内做好核酸检测,并带上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参加考试。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因受旅行管制或隔离措施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组织考试机构无权组织此类考生考试。
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生在办理现场报名手续时,请根据防疫要求,佩戴好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进门验码、测温等工作。考生应凭准考证,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2.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3.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无相关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报名地点及考点
1.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2.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等防疫管理的。
3.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于现场报名前2天内如实填报并通过网络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扫码填报)。
(二)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将视防疫规定和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到达考场,逾期耽误考试时间的,自负责任。
(三)对于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请提前与平湖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573-85236895。
注:1.本须知内容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2.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或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
3.根据浙江疫情防控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日常健康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但应主动向参考地组织考试的机构报告,联系电话:0573-85236895。
考生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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